建司局函标〔2024〕169号
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(委、管委):
根据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对于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中期评估的通知》(建办标函〔2024〕163号)要求,为指导各试点地区科学有序建设数字家庭,加强试点示范宣传推广,我司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总结了各试点地区在组织实施、科技支撑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平台互联互通、应用场景拓展、产业培育等方面的经验做法,经商,形成《数字家庭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清单(第一批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。
附件:数字家庭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清单(第一批)
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
2024年10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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